衡力斯荣誉 | 衡力斯两位合伙人荣膺《亚洲法律杂志》2026年度“亚洲顶尖离岸诉讼律师”称号
衡力斯律师事务所(Harneys)欣然宣布,本所争议解决和诉讼业务团队合伙人Vicky Lord(罗孝琪)和Paula Kay荣膺《亚洲法律杂志》(Asian Legal Business,简称“ALB”)2026年度“亚洲顶尖离岸诉讼律师”称号。
《亚洲法律杂志》(ALB)作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头部法律媒体,旨在向客户和读者提供前沿法律和商业资讯以及律所专业评级。该年度排行榜重点推介了凭借备受瞩目的案件以及协助客户取得成功的不懈追求脱颖而出的亚洲地区的10位离岸争议解决律师。
Vicky Lord(罗孝琪)
罗律师(Vicky)担任衡力斯中国大陆地区诉讼与破产重组业务团队负责人。她是一位备受推崇的离岸诉讼律师,擅长处理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和开曼群岛商业纠纷,尤其专精于开曼群岛《公司法》第238条项下的私有化纠纷,英属维尔京群岛私有化纠纷,基于公正和公平理由的清盘申请,公司股东及董事会纠纷,以及争议性信托事务。罗律师担任中国及美国上市公司的专项离岸诉讼联合代理律师,处理各类涉诉争议。不仅如此,作为经验丰富的辩护律师,她曾在包括位于伦敦的枢密院在内的各级法庭出庭,并曾在英文仲裁中出庭,向全球顶级金融机构、蓝筹上市公司及超高净值人士提供有关标的额超高且备受瞩目的跨境争议的法律服务。罗律师连续多年荣获《商法》、《亚洲法律杂志》和《Lexology Index》等知名法律媒体机构的各大奖项。她是中国的外国注册律师,出庭律师,英国大律师公会(Chancery Bar Association)成员;也是上海市律师协会特邀外国注册律师会员,并且担任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
Paula Kay
Paula Kay是衡力斯的合伙人,同时也是香港办公室诉讼团队负责人。她的执业重心在于处理在香港或美国上市的离岸公司的高价值、跨司法管辖区的股东纠纷。她的业务范围涵盖不公平损害索赔,基金/赎回纠纷,存在争议的遗嘱认证纠纷,压迫索赔,公正和公平的清盘,以及 "私有化 "后的异议股东索赔。她经常为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提供有关有争议的特别股东大会的咨询并出席此类会议,同时为公司及收购方联合体提供并购交易期间的诉讼风险咨询。她还特别擅长与大型法律团队(通常包括多名御用大律师)合作,在不同司法管辖区同时获得冻结禁令。Paula同时也是英属维尔京群岛、英格兰和威尔士以及澳大利亚昆士兰州执业事务律师。
衡力斯全体成员再次向两位合伙人致以衷心的祝贺。此项荣誉彰显了两位律师在重大案件办理工作中的出众表现与不懈付出,也体现了其对专业卓越的执着追求。我们对于获此殊荣深感荣幸。
衡力斯是亚洲地区最具活力且发展最快的离岸律师事务所之一,其上海、香港和新加坡办公室组成的业务网络也是离岸律师事务所在亚洲最具规模的业务网络之一。衡力斯上海业务团队面向国内客户提供全方位离岸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