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mes Granby 是本所香港办公室争议解决团队成员,拥有超过八年的离岸诉讼经验。
James 在争议性与非争议性信托事务方面具备专业经验,包括贝多申请(Beddoe)及法院指导与批准申请(Public Trustee诉Cooper案),以及争议性信托纠纷。他还精通英属维尔京群岛(BVI)遗嘱起草,并擅长处理争议性与非争议性遗嘱认证申请。他经常代表高净值个人及家族,受托人和受益人处理离岸信托及遗产事务。
James在离岸股东纠纷方面同样经验丰富,包括不公平损害诉讼(或公平公正清盘呈请),衍生诉讼以及异议股东的股份估值诉讼。
James最初于2017年加入衡力斯,并在经历18个月的职业间歇后于2026年重新加入本所。在加入衡力斯之前,James曾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担任衡平法及商业事务出庭律师逾七年。2014年,他通过内殿律师学院(Inner Temple)的Pegasus奖学金计划暂派至百慕大的一家离岸律师事务所工作。此次经历激发了他投身离岸法律领域的决心。
James Granby 是本所香港办公室争议解决团队成员,拥有超过八年的离岸诉讼经验。
James 在争议性与非争议性信托事务方面具备专业经验,包括贝多申请(Beddoe)及法院指导与批准申请(Public Trustee诉Cooper案),以及争议性信托纠纷。他还精通英属维尔京群岛(BVI)遗嘱起草,并擅长处理争议性与非争议性遗嘱认证申请。他经常代表高净值个人及家族,受托人和受益人处理离岸信托及遗产事务。
James在离岸股东纠纷方面同样经验丰富,包括不公平损害诉讼(或公平公正清盘呈请),衍生诉讼以及异议股东的股份估值诉讼。
James最初于2017年加入衡力斯,并在经历18个月的职业间歇后于2026年重新加入本所。在加入衡力斯之前,James曾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担任衡平法及商业事务出庭律师逾七年。2014年,他通过内殿律师学院(Inner Temple)的Pegasus奖学金计划暂派至百慕大的一家离岸律师事务所工作。此次经历激发了他投身离岸法律领域的决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