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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Lakhani 诉Hasan案中,因申请人未能充分履行其 “全面且坦诚” 的披露义务,英格兰及威尔士高等法院撤销了全球冻结令(WFO)。本案适时提醒当事人:若将对财产消散的一般怀疑在法院面前人为拔高至 “真实风险”,将承担相应后果。
《英属维尔京群岛有限合伙企业法(2020年修订版)》(《有限合伙企业法》)为英属维尔京群岛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监管与运营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该法作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核心法律依据,涵盖了注册、治理、合伙人职责、财务记录及解散与恢复程序等关键环节。法案自2017年首次出台并于2019年修订以来,始终致力于优化结构清晰度与运营灵活性,并确保完
中东地区新基金管理人(尤其是资产管理规模不到5000万美元的基金管理人)推出其首支基金时须做出关键决策。尽管该地区的本土市场正在逐步成熟,并且在某些情况下提供了极具吸引力的替代选择,但对于初次上任的基金管理人而言,选择离岸司法管辖区可能更好。开曼群岛和英属维尔京群岛提供了性价比高且国际上广为认可的平台。这些平台简化了基金的设立流程,增强了
若您有意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企业,衡力斯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可全程向您提供协助。在我们的帮助下,您会发现整个过程非常简单,通常仅需几周即可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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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属维京群岛公司的董事需要了解公司陷入财务困境时他们在英属维京群岛法律项下所负的义务,以及他们可以采取的降低相关风险的措施,这一点至关重要。
在近期审理的Unicorn Biotech Ventures One Ltd诉Unicorn Biotech Ventures Two Ltd案中,大法院首次考虑了其是否具有违背当事人意愿强制当事人参与替代争议解决程序(ADR)的管辖权的问题,以及若管辖权存在应考虑的因素。
2025年12月16日,卢森堡金融业监管委员会(CSSF)发布第25/900号通告,修订了关于集体投资计划(UCI)行政管理人牌照许可与组织架构的第CSSF22/811号通告。
英属维尔京群岛金融服务委员会(FSC)已将对特定法定事项更新备案费暂缓期延长至2026年3月31日,持续为符合条件的实体提供政策支持。
《2025年英属维尔京群岛金融调查局(申报)令》已经颁布,为指定非金融企业和专业人士(DNFBP)以及非营利组织(NPO)提交申报文件搭建了结构化框架。该命令自2025年11月27日起生效,明确了申报义务并为合规确立了清晰的法律依据; 并作为2025年第99号法定文书进行了公告,将相关要求正式纳入了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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