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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森堡不受监管的另类投资基金(不仅限于保留型另类投资基金):主要反洗钱合规义务和期限

22 Apr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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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财产和增值税管理局(AED,简称管理局)已澄清,所有另类投资基金(AIF)——包括不受监管的另类投资基金且不仅限于保留型另类投资基金(RAIF)——均须履行反洗钱和打击资助恐怖主义行为(AML/CFT)的申报义务。这些要求不仅适用于保留型另类投资基金,还广泛适用于受管理局监管的所有另类投资基金。管理局还提供了关于确定实体是否符合另类投资基金的定义并因此受《2004年卢森堡反洗钱法》的管辖的指南(该指南可在管理局网站上查阅)。

以下是您有效履行义务所需的信息。

主要申报要求

不受监管的另类投资基金必须在2025年6月30日前就2024年申报期准备并提交以下关键文件:

另类投资基金控制责任人和合规责任人确认表

  • 确认合规负责人 (RR) 和控制负责人 (RC) 的任命。

  • 通过电子邮件将Excel格式原件提交给管理局,确保其中包含管理机构的证明文件(如董事会会议纪要)

控制责任人的年度报告

一份PDF格式的签名文件,概述截至2024年12月31日控制责任人实施的反洗钱/打击资助恐怖主义活动及合规举措。

强制合规

即使并未收到正式提醒,所有另类投资基金都必须按照《反洗钱/打击资助恐怖主义法》第 4(1) 条和第5条提交此类文件。不合规会导致监管后果,因此须确保文件准确、完整且提交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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