枢密院裁决——开曼群岛:服从外国法院的管辖
当事人情况
各方当事人均认可:若申请人服从外国法院管辖,则丧失禁令救济请求权。
上诉人在巴基斯坦对被上诉人提起诉讼,而被上诉人试图在巴基斯坦出庭以便提出管辖权异议。
被上诉人向开曼法院申请禁诉令,要求禁止上诉人在巴基斯坦提起诉讼。
上诉人主张被上诉人已服从巴基斯坦的管辖。
Geoprosco规则
上诉人依赖于其所称的“Geoprosco规则”——该规则源自1975年英国上诉法院的判例,认定仅为提出管辖权异议而在外国(巴基斯坦)法院出庭即构成服从管辖。然而在Geoprosco案的判决做出之后,1982年颁布的法令已在英格兰及威尔士地区推翻了此项规则。
由于开曼群岛缺乏同等法令,问题随之浮现:开曼群岛的立场是什么?
合议庭在第【52】段做出结论:Geoprosco案“不应构成开曼法律体系的一部分”。简言之,在外国法院出庭提出管辖权异议并不构成服从管辖。
如何才算服从管辖?
关于界定如何才算服从管辖,合议庭认为开曼法律应遵循英格兰及威尔士地区的现行法律规定,即开创性判例——Rubin诉Eurofinance案。
关键要点
合议庭对待开曼法律空白的做法值得关注。该庭不仅研读了学术文献与《汉萨德英国议会议事录》,还对比了其他普通法管辖区的解决方案。合议庭还特别强调:“开曼法院若有充分理由,可拒绝遵循英国法院判决”(第【47】段)。
值得注意的是,合议庭指出部分普通法管辖区已通过类似英国的立法,其他并无类似法律规定的管辖区则拒绝遵循Geoprosco案判例。合议庭特别援引英属维尔京群岛班尼斯特法官的一审判例佐证这一观点。上诉方未能举出遵循Geoprosco案规则的任何普通法管辖区的实例。
尽管这是开曼群岛判决,但对于迄今为止普通法解决方案仅限于一审层面的司法管辖区而言,未来几年该判决很可能产生域外效力。
最后,本上诉案由英属维尔京群岛的Janice Pereira法官阁下与四名常任成员共同审理。该判决是她协助合议庭做出的众多重要判决之一,彰显了英属维尔京群岛在法理学上的重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