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属维尔京群岛金融服务委员会宣布:受益所有权及股东名册备案费用暂缓征收期延长至2026年3月
19 Jan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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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属维尔京群岛金融服务委员会(FSC)已将对特定法定事项更新备案费暂缓期延长至2026年3月31日,持续为符合条件的实体提供政策支持。
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法》(2020年修订版),在2025年1月2日前注册成立或存续且未被除名的现有公司可根据第41条(股东名册登记)、 第43A条(股东名册登记)及第96A条(公司收集、保存及维护受益所有权信息)进行所需的备案,备案费是0美元,直至2026年3月31日。
简单来说,这些规定关乎一家公司的核心法定记录和关键信息(例如,法定登记册中的信息及其他规定的公司详情)是否已在公共登记册上及时更新。而此次的暂缓征收期,则允许成立时间较长的公司,在补交这些更新文件时,无需支付惯常的费用。
同样,根据《有限合伙法(2020年修订版)》,在2025年1月2日之前注册成立或存续、且未被除名的现有有限合伙企业,按照第53A条(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登记簿的登记)及第53B条(有限合伙企业收集、保存和维护受益所有权信息)进行所需的备案,备案费是0美元,直至2026年3月31日。
简单来说,这些部分涵盖了对规定的有限合伙企业详情及注册记录的备案更新,使得现有的有限合伙企业能够在暂停期内免费完成备案。
对于那些不符合该制度的实体,应当努力尽快确保完全符合该制度,以免影响任何企业的信誉问题。
上述更新内容由英属维尔京群岛金融服务委员会于2025年12月31日通过2025年第46号行业通告发布。如需了解更多信息,可查阅官方公告及第46号行业通告,其中提供了关于备案制度的更多信息。



